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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刘燕花 纠错
    个人简介
    刘燕花,女,48岁,栖霞市人。1989年7月毕业于泰山医学院医学系。1992年来到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至今。现任精神科副主任医师,烟台市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委员。工作简历:1989.07-1990.07栖霞市中医院内科实习医师,1990.07-1992.10栖霞市中医院内科医师,1992.10-1998.12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,精神科医师,1999.01-2003.10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,精神科主治医师,2003.11-至今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副主任医师。任职情况:2006.04任疗科副主任,2014.12到社防科任职。论文论著:先后撰写论文11篇,其中国家级论文6篇,省级论文5篇。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:项目1:首发青春期精神分裂症与个性应激源应对方式及其相关因素的研究。烟台市科技局立项课题,已完成调查研究,现已结题。本人是第四作者。项目2:重性精神病人的家庭负担、家属心理状态及社区干预研究。已经在烟台市科技局立项,现已结题,本人是课题第二作者。奖励情况:曾三次被评为医院先进工作者,三次被评为工会积极分子。一次获烟台市卫生局嘉奖。2016年度,在全省第四次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中被评为优秀工作者。
    执业信息
    • 性别:
    • 年龄:57
    • 职称:副高级
    • 学历:本科
    • 从业类型:专职
    • 从业年限:16年
    • 度案件量:68
    • 度案件量:68
    • 执业证号:370602012025
    • 申领时间:2006-09-01
    • 有效时间:2006-09-01至2020-04-16
    业务范围
    精神状态鉴定法定行为能力鉴定精神损伤鉴定精神伤残鉴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