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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近期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,“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上的探索创新”。一时间,房地产税再次成为热议话题,中央媒体也重新聚焦讨论。
新华社主管的《经济参考报》今日刊文称,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,推进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,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应当成为推进房地产税的基本立足点。
文章称,2003年提出以来,关于房地产税的讨论多年来几乎没有进展。有关房地产税的方方面面一再遭受质疑,可房价却在争论中越涨越高,个中原因,是投资投机在楼市中大行其道,住房在相当程度上已背离其应有的居住属性。
文章认为,明确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这一立足点,就可以化解各方疑虑,降低房地产税实施阻力。这就需要对拥有基本住房的群众讲清楚,房地产税的实施对象,是投机投资房产,自住房不属于征收对象,不会纳入征缴范围。
文章称,在高杠杆泛滥的情况下,管住房贷或许更加有效。在买方市场中,花再大力气都未必能稳住房价。这就更需要明确房地产税对住房回归居住属性的作用:通过有针对性地遏制投资投机,促使房价回归正常的供需平衡状态。
文章提到,上海、重庆2011年启动房地产税试点,而上海房价依然高歌猛进,重庆却成为楼市洼地之一。这表明,房价高低受多种因素影响,任何单一因素都不会起决定性作用。
文章称,推进房地产税的探索创新和制定实施,并不是要不顾条件强制推行。房地产税如何征收,既需要人大立法,也需要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去探索,审慎制定方案和细则。但不管怎样,房地产税无疑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、让住房回归基本属性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基础。
人民日报海外版编辑部微信号侠客岛也提到,刚一开年“房地产税”就成了舆论热议的话题,但房地产税的草案还在艰难的起草阶段,即便顺利开征,也不太可能指望它带来房价大降。文章称:
这次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?房价果真要降?楼市眼看要黄?
拜托,明明房地产税的草案还在艰难的起草阶段。看看隔壁的《慈善法》,早在2008年底,民政部就将起草的草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审查,次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甚至将慈善法列入了年度立法预备项目。由于许多重大问题难以形成共识,搁置数年,又经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重新起草,去年3月才正式通过。虽然后期进展神速,但从全周期看也经历了8年。
即使相关立法能够奇迹般地火速通过,房地产税顺利开征,在以供求关系为主导因素的房地产市场上,此税有利于楼市挤泡沫,减少投机,稳定市场,但指望它带来房价大降,恐怕也是想多了。从已试点数年的重庆、上海来看,无论是对高端存量征收,还是对增量征收,由于涉及人群有限,对房价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那么设计房地产税的目的又是什么?文章称,2014年,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撰文称,总的方向是,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,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,合理设置建设、交易、保有环节税负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,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。
不过从重庆、上海的试点来看,文章认为,目前对地方政府财政税收贡献可谓微小,想让房地产税承担大任,道阻且长。
文章称,有专家指出,本届人大任期到2017年底,因此,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,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,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。就目前而言,这一观点恐怕还是乐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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